目前,我省市場主體超過1500萬戶、約占全國的1/10,其中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分別超過630萬戶、830萬戶;民營經濟單位數、增加值、進出口總額、從業人員數均居全國第一。我省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數量多、質量高、活力強,直接帶動2000多萬城鄉人員就業,不僅解決了800多萬家庭的生計問題,也承載著這些家庭共同富裕的期盼。長期以來,省委、省政府以及各級政府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高度重視中小企業培育工作。
受新冠肺炎疫情和世界經濟下行影響,當前我省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仍然面臨經營成本上升、市場開拓難等問題。近日,聚焦中小企業發展痛點難點問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切實加大對中小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為中小企業發展排憂解難、保駕護航。
《政策措施》以“助企紓困”為立足點,以“切實管用、針對性強、可操作強”為原則,立足廣東省實際,兼顧紓困幫扶和創新發展兩大任務,從降低生產經營成本、加大融資支持力度等七個方面提出25條具體措施、共 68個政策點。其中,降成本措施3條、市場開拓措施3條、權益保障措施3條、融資措施5條,人才支撐措施3條、創新措施4條、個體工商戶精準扶持措施4條。
《政策措施》亮點多。具體有大力推動“小升規”、發放消費券、服務券、實施制造業小微企業社保繳費補貼、進一步加大信貸風險補償支持力度、推動銀行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加大上市服務力度、降低場地使用成本、加大政府采購支持力度、推動“專精特新”發展、推動數字化轉型等十大突出亮點。
《政策措施》重點內容豐富。內容涵蓋降低企業成本、開拓市場需求、企業權益保障、融資支持、人才支撐、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提升等方面,適用范圍廣,全省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都有機會享受。
一、降低成本方面
《政策措施》提出從“稅”、“地”、“?!?、“商”、“運”等五大方面降低企業成本:
(一)“稅”是指減稅降費方面?!墩叽胧防^續實施減稅降費優惠政策。
1.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2.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所得稅。
3.推動增值稅留抵退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稅收優惠政策在中小企業落地實施,促進中小企業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投資。
4.將《關于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中小企業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中關于減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
(二)“地”是指在降低場地使用成本方面?!墩叽胧诽岢鼋ㄔO標準廠房向中小企業優惠出租。
1.鼓勵各地在工業園區及產業集聚區集中建設標準廠房,工業物業產權按規定以幢、層為基本單元進行分割出售,或以適當的優惠價格出租給中小企業,鼓勵各市對產權出讓方或出租方予以適當補貼。
2.鼓勵國有科技企業孵化載體、大學科技園實施面向初創小微企業及優秀團隊適度減免租金等優惠措施。
(三)“?!笔侵冈谏绫7矫鏈p免社保費用?!墩叽胧穼⑿略O立助企紓困專項資金,實施制造業小微企業社保繳費補貼。2022年對省內注冊、持續經營的制造業小型微利企業,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一定比例給予補貼。
(四)“商”是鼓勵電商平臺減免費用。為緩解企業經營成本壓力方面,《政策措施》鼓勵電子商務平臺對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網店押金、宣傳推廣等費用,降低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線上運營成本。
(五)“運”是指在運輸方面減輕負擔?!墩叽胧吠苿訉嵤┴涍\汽車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政策,支持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探索現代物流整體運營解決方案。推動外貿企業建立協調機制,與物流企業進行需求對接,解決外貿企業“缺箱少柜”問題。
二、開拓市場需求方面
《政策措施》提出“采”、“拓”、“促”、“引”等四大措施:
(一)“采”是指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小額采購項目(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原則上全部預留給中小企業;超過前述金額的采購項目,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70%。
(二)“拓”是指支持中小企業拓展國內外市場。支持中小企業參與廣交會、進博會、中博會等重要展會活動,鼓勵大型電商平臺為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線上銷售服務和流量支持。
(三)“促”是指開展促消費專項行動。圍繞文旅、餐飲、住宿、零售等行業,定向發放消費券、服務券等惠民補貼,帶動形成消費熱點。省按2022年1-9月各地實際兌付數額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
(四)“引”是指發揮大型企業引領帶動作用。引導大型企業面向省內中小企業發布產品和服務采購計劃,擴大采購規模,將中小企業納入產業鏈、供應鏈體系。
三、權益保障方面
對于加強企業權益保障,《政策措施》提出“助”、“懲”、“維”等三大措施:
(一)“助”是指助力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在“粵商通”和廣東政務服務網上線設投訴與處理平臺。建立辦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案件“綠色通道”及時兌現中小企業勝訴權益。組建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法律服務團隊,對律師事務所給予費用補貼。
(二)“懲”是指強化款項支付監督和約束懲戒。按《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規定:對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惡意拖欠中小企業賬款、與關聯機構聯手賺取中小企業應收賬款融資或匯票貼現利息等典型案例進行披露,情節嚴重的,依照《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規定進行失信懲戒。
(三)“維”是指優化行政服務和執法行為。實施包容性審慎監管,最大限度減少對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依法嚴查大型網絡交易平臺、直播帶貨平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強制經營者“二選一”“大數據殺熟”等壟斷經營行為。
四、融資支持方面
融資難、融資貴,一直是困擾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的難題。為加大中小微企業融資支持力度,《政策措施》提出“展”、“供”、“掛”、“信”、“急”、“補”等六大措施:
(一)“展”是指支持銀行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市場化續貸、展期。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但有還款意愿、 吸納就業能力強的中小企業、通過續貸、展期等市場化方式紓困解難。
(二)“供”是指加大供應鏈融資支持。對符合條件幫助中小企業實現應收賬款融資的供應鏈核心企業,按實現應收賬款融資年化金額不超過1%的額度給予獎勵。
(三)“掛”是指掛牌獎勵。對服務省內中小企業成功上市、掛牌增量排名前列的證券中介機構給予獎勵。
(四)“信”是指鼓勵開展中小企業應收賬款信用保險。將商業銀行開展小微企業信用貸款等相關指標作為財政資金存放管理的參考依據,推動銀行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
(五)“急”是指安排中小企業應急轉貸資金,為中小企業提供應急轉貸支持。
(六)“補”是指鼓勵各市設立完善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和科技信貸風險準備金池。加大風險補償資金投入力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省對風險補償實施情況較好的地區給予獎勵和融資擔保降費獎補。
五、強化企業人才支撐方面
《政策措施》從加強用工供需對接、推動重點培訓工程和引進緊缺高層次人才等三方面提出落實措施。
(一)加強用工供需對接。鼓勵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實施畢業生本地就業激勵政策,引導高校和中職學校直接輸送學生到本地中小企業就業或實習,并在人才落戶、住房、子女教育、醫療健康等方面提供更多支持。
(二)推進“新粵商”培訓工程和“粵菜師傅”、“廣東技工”、“南粵家政”三大工程。每年免費培訓中小企業和服務機構中高層管理人員、技術骨干5000人次以上。
(三)引進緊缺高層次人才。將“專精特新”等中小企業納入產業人才專項,探索擇優賦予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揭榜掛帥”或自主舉薦名額。
六、就如何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方面
《政策措施》提出4個方向。
(一)大力推動“小升規”工作。繼續實施并優化調整“小升規”獎補政策,重點對“小升規”和“專精特新”等中小企業進行監測分析。
(二)加快推動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省對國家新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在支持先進制造業發展等專項資金中對國家和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予以傾斜支持。力爭5年推動300家中小企業掛牌上市融資。
(三)加快推動中小企業體系化生態化數字化轉型。支持具有行業變革能力和公共屬性的平臺型企業牽頭組織實施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計劃,培養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所需的復合型人才,鼓勵平臺型企業運營產業園區。
(四)推動中小企業創業創新。繼續舉辦“創客廣東”大賽,對取得股權融資的落地項目,按不超過股權融資額度的10%進行獎補。
七、針對個體工商戶的個性化需求方面
《政策措施》提出4條精準扶持措施,包括試點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變更登記、加大對“個轉企”支持力度、提供更多信用貸款支持以及加強公平競爭審查。
(一)試點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變更登記。原經營者申請辦理的注銷登記和新經營者申請辦理的注冊登記可同時進行申請。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市開展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直接變更登記試點。
(二)加大對“個轉企”支持力度。鼓勵各地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及財力情況,繼續加大“個轉企”補貼力度,落實“個轉企”按規定享受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促進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發展壯大,優化廣東省經濟結構。
(三)提供更多信用貸款支持。引導和鼓勵銀行機構擴大信貸發放,開發并完善“續貸”“隨借隨還”“快貸快還”等貸款產品,提升對個體工商戶的金融服務效率。
(四)加強公平競爭審查。清理廢除歧視、妨礙個體工商戶參與市場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明確各級政府和部門出臺的紓困幫扶政策,除適用范圍有明確規定外,均適用于個體工商戶。